中国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即将开庭,意义重大!

来源:贵阳强直医院
  •   近日,开学准备上大一的河北女生李颖起诉了哈尔滨市铁路局,起因是她在从贵阳前往天津、由哈尔滨市铁路局运营的K1301次列车上闻到了刺鼻烟味。目前,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已受理此案,且定于8月24日开庭。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专家委员、贵阳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认为,该案“意义重大”,可以称之为“中国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”,有助于推动普通列车禁烟。(8月15日 澎湃新闻)

      该案的法律意义确实重大,可以引导我们讨论普通列车如何对待吸烟。我国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,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,属于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,对于违反该规定的个人,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。就在2014年1月1日该条例实施当天,一名乘客就因“顶风作案”,躲在动车厕所吸烟,被处以1000元的严厉罚款。而在普通列车吸烟,上述条例却没有完全禁止乘客,只是禁止在禁烟区域吸烟,普通列车还设置了吸烟处。所以,鲜有乘客与管理者来较真在普通列车上吸烟的行为,似乎也没有底气较真。

    中国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即将开庭,意义重大!

      虽然相关条例并不完全禁止于普通列车上吸烟,但并不意味着,乘客与管理者不能对这类行为较真。因为无论是《贵阳市控制吸烟条例》还是《天津市控烟条例》都明文规定,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,并且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有义务对吸烟者予以劝阻。按照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,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,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、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、规范。可见,铁路局并没有理由只在动车上禁烟,而对普列吸烟网开一面。

      铁路局在动车上禁烟,是基于动车安全运行的考虑——高铁列车是全封闭车体、高速运行,且车内设有数量众多的传感器,有烟雾则会引发车辆紧急降速或停车。但不吸烟的乘客要求普列也禁烟,则是基于免受二手烟侵害的诉求——早有研究表明,二手烟对被动吸烟者的危害,一点也不比主动吸烟者轻,特别是对少年儿童、老人、孕妇的危害尤甚至,在列车上二手烟更是危害最广泛、最严重的室内空气污染。铁路局对禁烟的科学态度,应是既要考虑行车安全,也要顾及公众健康。

      就实际情形而言,铁路虽在普列上设置了禁烟区域,在车厢连接处的过道设置了吸烟区,然而,由于监管缺位,禁烟区域往往也会失守,吸烟区的烟雾也往往会随风飘入车厢,伴着不吸烟者一路相随。在一些普通列车上的流动售货车,上甚至竟有香烟销售。如此经营状况,可以说已有数十年不改,放在建设健康中国的大背景下考量,显然已大大滞后于时代发展与文明要求。

      在铁路局对普列禁烟动力不足的情况下,我们自然期待有更多的李颖,因公共场所吸烟问题而起诉经营者或者管理者。因为有李颖这种勇于较真的人,我们的社会才会不断进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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